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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盐 田 港: 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时间:2022-12-20 19:11:41 来源: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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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2-48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田港”)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本次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进行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进行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以上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   (四)时间期限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止。   (五)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额度范围和决议的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的风险   公司选择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资金,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二)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了《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时间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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